北京晨报讯(记者 张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即春节假期从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通知称,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根据国务院《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为免费通行时间。免费通行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因此,2017年春节假期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2017年1月27日(除夕)零时至2017年2月2日(正月初六)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