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北京市民政局昨天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一系列养老人才优待政策,其中干得好的非京籍护理员年老后可留在自己工作的养老院里养老。
“意见”提出,要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地位,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都应该与护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享受免费体检,从事“临终关怀”等特殊岗位的护理员还可以享受心理疏导和喘息服务。
“意见”明确提出,护理员的平均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本市服务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大学生进入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享受入职补贴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并分年发放。同时,以养老服务人员“岗位补助”作为民生领域的服务业行业试点,对养老护理员实行补助。
“意见”还提出,为鼓励护理员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实施非京籍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实优待政策,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机构”。也就是说,外地户籍的护理员如果干得好、干得长,根据“积分”多少,年老后可以在自己供职的养老院里养老,由提供服务者变成享受服务者。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护理员,可申请建立“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
今后,北京市将建立养老护理员登记制度。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市统一登记管理,包括从业经历、从业年限、服务对象评价、参加培训经历、投诉处罚等情况,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今后评职、晋级、提薪、转岗的重要依据。
据悉,养老从业人员一般指三类人员: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但出人意料的是,失能老人的子女也首次被纳入护理人才队伍中的一员。该“意见”就明确提出,“支持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为失能老人家庭护理人员开展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将失能老人子女亲属吸纳到养老护理人才队伍。”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本市老龄人口发展迅猛,失能失智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不断增多,专业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日趋增加,养老服务面临劳动力“断层”和需求“壕沟”之间的巨大差异。与此同时,养老从业人员呈现社会地位低、流动性高,收入待遇低、劳动强度高,学历水平低、平均年龄高等“三低三高”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