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吴婷婷) 北京市环保局通报,经查,北京宏远南口机动车检测场于11月22日至12月1日期间,为29辆不达国Ⅲ排放标准车辆发放了三星环保标志,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被停业整顿。昌平环保局将对此依法立案处罚。
市环保局表示,本市正式实施国家第Ⅲ阶段轻型汽油车排放标准前,已提前达到国Ⅲ标准、原发两星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经核实,可在检测场换发三星绿色环保标志。在近期对北京宏远南口机动车检测场检查时发现,11月22日至12月1日期间,该场为29辆不达国Ⅲ排放标准车辆违法发放了三星环保标志,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目前该检测场已自12月13日起停业整顿并被立案处罚。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检测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惩,绝不姑息。同时欢迎公众拨打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参与监督,举报类似环境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