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罗某等三人搜集他人的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后,利用发送虚假链接植入病毒的手段,窃取手机中与银行交易相关的内容,并拦截短信盗刷用户资金。几个月的时间里,就有11名被害人被窃取资金11万余元。近日,罗某等三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被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罗某甲、罗某乙、韦某通过网络收集别人的手机号、姓名等个人信息,通过QQ联系到卖手机木马病毒的人,然后编辑短信信息群发到收集到的手机号码上,短信内容一般为“机主姓名+看你家人做的那些事”附加木马病毒链接,通过诱骗机主点击后面的链接而植入预先设定的病毒程序。
一旦机主点击链接,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窃取到手机里的通讯录、手机号码、短信、信用卡号等各种个人隐私信息,而且还能够拦截感染病毒手机的短信信息,造成手机无法接收短信。之后,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消费的快捷支付功能,输入非法获取的银行卡账号和手机验证码,无需密码就可完成盗刷,再将在网络购物平台购买的游戏币、手机等物品转变套现。现有证据证实本案的犯罪数额为人民币11万余元,被害人11人。
检方认为,罗某甲等三人通过植入病毒的非法方式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在互联网上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目前三人已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醒市民,不要点击陌生人发送的链接,发现手机中毒后要果断采取报警、冻结银行账号等措施,及时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