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 通讯员 宋云辉)西城区纪委通报了西城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卫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西城区环保局原纪检组长汪杰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这两起违纪案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西城区委、西城区纪委对二人实施问责,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2至2016年,章卫在任西城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环保局发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达到19人,其中16人的违纪行为发生在汪杰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期间,这些案件中,既包括案值高达1140余万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也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违规报销打车费、违规兼职取酬等顶风违纪问题,为西城区近年来所罕见,造成了恶劣影响。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章卫党内警告处分,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汪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案件是典型的党组织、纪检组织“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案件。通过纪律审查,暴露出个别党组织、纪检组织还存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建重视不够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