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52件象牙制品入境获刑4年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刘某是一家科技公司的通讯工程师,常年在非洲工作。一次回国前,其携带了52件象牙制品入境,结果被海关人员当场查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刘某是一家科技公司的通讯工程师,常年在非洲工作。一次回国前,其携带了52件象牙制品入境,结果被海关人员当场查获。案发后,经鉴定涉案的52件象牙制品共价值人民币42万余元。昨天上午,刘某因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在北京市四中院出庭受审,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4万元罚金。对于宣判结果,刘某表示不上诉。

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刘某于2014年6月3日自境外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在刘某托运的行李箱内查获疑似象牙制品52件。经检验和鉴定,均为现代象科象牙制品,净重10.173千克,价值人民币42.3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刘某违反海关法规以及国家关于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规定,携带象牙制品入境,应当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指控,刘某坦言认罪。他说,这些象牙制品是从南非的一家工艺品市场购买的,花费了大约八九千元人民币。

  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刘某当时将这些象牙制品一部分塞进了行李箱内的铁盒里,还有一部分塞进了行李箱的鞋里。在航班抵达首都机场后,刘某拎着箱子选择走“无申报通道”入境,结果被海关人员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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