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进京落户指标获利300万

该团伙勾连大型国企及高新技术公司人事部负责人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在网上发布可帮助毕业生落户北京的消息,共计为40多名外省市

该团伙勾连大型国企及高新技术公司人事部负责人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在网上发布可帮助毕业生落户北京的消息,共计为40多名外省市研究生办理了进京落户,非法牟利达数百万元。随着田某的落网,一个以其为首的非法倒卖进京落户指标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其中涉及到十余家大型国企以及高新技术公司的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近日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3年,团伙其余成员也分获刑罚。

网文牵出倒卖指标团伙

2014年7月,网上刊登的一篇《北京户口网上标价30万》的文章引起警方重视,北京公安随即展开调查,很快锁定发布信息的犯罪嫌疑人田某。通过深入调查,警方了解到,田某与十余家大型国企以及高新技术公司人事部门人员勾连,非法售卖这些公司接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工作以及进京落户指标。7月15日,田某在西城区家中被控制,截至同年8月18日,该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据公诉机关指控,田某伙同十余家大型国企及高新技术公司人事部门的张某、付某等15人,于2010年至2014年,违规办理《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等落户北京市的国家机关公文,并出售给清华、北大等名校的40余名应届硕士毕业生。田某等人以此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定,田某参与为37名学生办理落户北京市的手续,涉案金额600余万元,田某从中获利90余万元,其余被告人获利1万元到80余万元不等。公诉机关认为,田某等1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勾连企业人事部负责人

据田某供述,2011年,他在京开办公司期间,曾先后3次受山东亲朋好友之托,找关系为朋友的孩子办理了外地应届大学生通过进入北京大型国企工作,顺利进京落户的手续。因此十分熟悉外地大学生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和办理路径,萌生了通过办理进京落户指标牟利的念头。

此后,他通过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联络、朋友介绍等方式,先后结识了易人合众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中铁16局人事处技术干部科科长张某等人,在与对方交往一段时间之后,田某提出联手倒卖单位接收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工作及进京落户指标高额牟利,得到了对方的积极响应。

从2011年开始,田某通过“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发布了大量办理进京户口信息的非法广告,承诺在收取价格不菲的办理费后,能够为外地应届大学生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等1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张某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田某有期徒刑3年,其余团伙成员也分获不等刑罚。张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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