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半夜喧哗伤人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不满有人半夜在楼下大声喧哗,27岁的刘某持啤酒瓶将他人打伤。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不满有人半夜在楼下大声喧哗,27岁的刘某持啤酒瓶将他人打伤。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去年9月2日0时许,刘某在通州区永顺镇某村家中准备睡觉,听到楼下有人说话声音特别大,便打开窗户冲着楼下喊,“几点了,还让不让人睡觉?”此时,孟某和两个朋友聚餐后正在楼下休息、聊天。听到刘某提意见,就和对方吵了几句。没一会儿,刘某气呼呼地下楼,并从楼道里抄起了一个啤酒瓶。走到孟某身边时,他持酒瓶打了对方头部几下,造成其头外伤、左面部皮裂伤等。孟某则打了刘某眼部一拳,致其头面部外伤。两人后被其他人拉开,刘某随后上楼,孟某等人则报警。

  经司法鉴定,孟某构成轻伤二级,刘某为轻微伤。同年10月15日,刘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后被取保候审。案件审理期间,刘某赔偿孟某5.5万元,孟某表示谅解。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刘某有自首情节,已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依法从轻处罚并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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