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办法》实施
据新华社电(记者 鲁畅)北京市旅游委、首都文明办28日发布《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办法》。按照办法,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将对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单位或街道出具《告知函》,同时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相较于国家旅游局出台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版“黑名单”制度在管理对象、游客不文明行为范畴、采集渠道和惩戒措施方面根据地方情况加以细化与补充。
“不文明记录管理对象包括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其中‘游客’范围是在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在北京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的人员,还包括港澳台、外籍游客。”北京市旅游委行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注意到,办法将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及不遵守或不配合特殊勤务期间管制措施等行为也纳入到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范畴内。
在惩戒措施上,办法明确,北京市旅游委将向相关部门出具《北京市不文明游客/旅游从业人员联合惩戒建议函》,同时向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人员的单位或街道出具《告知函》。
“不文明游客或旅游从业者的信息还将通过内部信息平台通报给旅行社、景区、饭店。”上述负责人说,“旅行社对在记录期内的不文明游客可以不提供服务,不予办理组团出境游;在一些实名制景区、博物馆,高峰期经营单位可以限制其购票参观。”
据透露,游客或旅游从业者不文明行为被采集后,经过核实及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至最终公布需要两周时间。
“游客不文明行为”有哪些?
●不遵守或不配合特殊勤务期间管制措施、各项安全规定以及地方和口岸联检单位管理规定
●违反旅游场所规定,严重扰乱旅游秩序;因过度维权,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而影响正常的经营和办公秩序;不顾劝阻、警示而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随意插队、辱骂殴打工作人员、践踏花草、攀爬树木等严重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言行举止
●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
●扰乱航空器、车船、城市轨道交通电动客车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旅游不文明行为
●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
●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参与赌博、色情、涉毒活动
游客哪些信息
会 “上榜”?
●姓名、性别、籍贯;
●不文明行为的具体表现、造成的影响和后果;
●对不文明行为的记录期限。
评审委员会
由谁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部门、法律专家、旅游企业代表、旅游者代表组成。
不文明记录
保存多久,能否缩短?
“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实行动态管理。
游客是否可申辩?
当事人在接到申辩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有权利进行申辩。旅游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辩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