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区今天开展宣传日活动
本市区、乡镇人大将于下半年进行换届,新一届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将在今年11月选出,届时,将由各区乡镇选举委员会依法组织选民进行投票。今天,本市16个区将集中“摆摊设点”,开展宣传日活动。
满足三项条件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换届选举五年一次。满足三项条件即可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也就是说,在我国,公民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十八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采取差额选举
无记名投票
本市区、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和北京市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
区、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方式有两种: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将采取差额选举原则,即指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采取无记名投票,又称秘密选举,即选票上不署投票人的姓名,投票人对代表候选人按照规定的符号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另选他人。
经代表资格审查
确认代表当选有效
10月中旬至11月初,各选区将进行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于投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提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经酝酿协商,于投票选举日的7日以前依法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
在11月中旬的同一天,选举委员会依法组织选民,同时分别投票选举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
此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依法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进行审查后,要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由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并公布代表名单。
北京晨报记者 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