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乡崔某未按时将存放在公司门外车位处的数箱大米运走,姜某与对方发生争执,后持壁纸刀片将崔某的颈部划伤,最终造成崔某死亡。北京晨报记者日前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14年,赔偿死者家属5.2万余元。
大米暂存老乡办公室
28岁的被害人崔某是物流个体户,与35岁的姜某是老乡。姜某供述,他和崔某平时经常一起吃饭喝酒。事发前一天上午,崔某称他有200箱大米没地方放,想先放在公司门前空地上。其告知物业不允许,之前还曾被罚过款。
当天傍晚,一个司机开车拉着200箱大米到物流园找姜某,称是崔某让他把米卸在办公室门口。经协商,姜某同意先放100箱,但次日早上必须拉走。最终,司机还是按崔某要求卸了150箱,都放在公司办公室门前的停车位上。
次日上午9点,崔某拉走了50箱大米。当晚8点多,姜某回到办公室,看到门口还有大米,就打电话催促崔某必须拉走,否则过夜罚款。崔某要求他再跟物业说一声,两人为此争执起来。“我今天就不拉,怎么了?”崔某说完就挂断电话。
两人起争执一人被划
姜某说,他用硬纸壳包住一个壁纸刀片的一端,另一端露着,包好后放在办公桌上。过了二三十分钟,崔某踹门而入并一脚把他踹倒在办公桌下面。“我非常生气,随手从办公桌上抓了一个东西,朝他左脖子方向扎去”。姜某之后拨打120并到公司门口找人施救。还找到物流园的负责人,让对方报警。最终,崔某因被锐器切割颈部致左侧颈内静脉横断、左侧颈总动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石某的证言显示,他平时帮崔某拉货。事发当晚,崔某让他开车到事发公司,把门口摆放的大米装车拉到别的地方保存。他开车去了物流园,但刚到那里,就见到崔某躺在血泊中。
赔偿死者家属52000
庭审中,姜某表示认罪,其辩护人认为,姜某行为系防卫过当。审理期间,姜某的亲属赔偿被害人家属1.3万元。
法院认为,崔某并未携带工具到姜某办公室,即使他有先行将姜某踹倒的行为,亦未达到使用壁纸刀片进行防卫的紧急程度,姜某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式处理。姜某在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时,持壁纸刀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姜某自首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14年,赔偿死者家属5.2万余元。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