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使残保金新政有效落地,北京市地税局各区局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残保金征收管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大兴地税局高度重视,加大残保金征收宣传力度,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各类相关问题。积极向用人单位介绍安置残疾人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将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残保金征收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与区财政、残联、银行等部门协调,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形成部门合力,全面推进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正常开展。石景山地税局强化残保金征收管理,将残保金催缴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工作范畴,加强对未缴纳残保金企业的管理力度。通过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工资总额、企业人数等相关数据和区残联提供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数据,按照调整后新的征缴标准,做好分析预测。延庆地税局与区残联积极沟通,召开了残保金代征协调会,部署了2016年残保金代征工作。同时制定了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具体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充分明确残保金征收范围、标准和方式,建立代征工作责任制、定期通报制和部门协作制,切实把指标落实到所,责任细化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