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里“飘过”,不过这种新型的电动助力工具安全性能如何?昨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一项比较试验结果显示,电动滑板车存在车速过快、刹车不灵、蓄电池容量达不到明示标准等问题。市消协表示,电动助力工具国内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因此不建议作为交通工具使用。
问题一 车速过快
时速超20公里占比16/20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网络渠道随机购买,产品涉及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20个企业生产的20个品牌的电动滑板车样品。经测试,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20公里。根据相关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而试验中最快的电动滑板车,如“美飞仑”、“了然”滑板车,其车速已达到每小时27公里。由于电动滑板车车轮直径较小,稳定性较差,因此车速过快将直接导致刹车制动性能差,极易引发危险。
问题二 刹车不灵
刹车距离超4米占比19/20
刹车制动性能是消费者安全使用的最基本保证,但是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样品刹车制动不灵敏。按照相关标准,电动自行车以最高速行驶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超过4米,而样品中19个样品干态制动距离远大于4米,刹车距离最长的“艾咪”电动滑板车达到了9.9米。“了然”、“尊尚ES316”、“美尔骏”、“花田鼠”这4款电动滑板车样品的刹车制动距离也都大于9米。
问题三 蓄电池
标称严重不符占比2/20
蓄电池容量是衡量蓄电池性能的一项重要指标,若蓄电池容量不够,易导致续航里程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此次比较试验中有两种样品的蓄电池容量明示与实测差距较大。其中,“艾咪”电动滑板车标称电池容量8.8AH,实测为7.6AH;“美旅”电动滑板车标称电池容量10.4AH,实测只有7.8AH。
■建议
交管部门应
制定相关法规
市消协表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电动车等属于国内新兴的电动行驶工具,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因此是不具有路权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在一些专用场地和封闭道路、封闭场所内使用,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市消协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非机动车尤其是新兴行驶工具出行安全的宣传,制定相关的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