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e处理”获赔千元修车费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自市交管部门推出的“事故e处理”APP上线后,司机解决轻微交通事故有了便捷的处理方式。不过一些司机因没有拿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自市交管部门推出的“事故e处理”APP上线后,司机解决轻微交通事故有了便捷的处理方式。不过一些司机因没有拿到书面事故认定书,总感觉不踏实。近日,海淀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使用APP认定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纠纷,最终顺利调解结案,保险公司认可手机APP的责任认定,同意向受害方赔偿修车费1200余元。

2016年5月7日,李先生驾驶车辆行驶到海淀区月泉路时,被马先生驾驶的车辆剐蹭,致其车辆损坏。因为事故较为轻微,只有车辆受损,人员无伤亡,两个司机都是80后年轻人,经过简单沟通,两人都同意使用“事故e处理”手机APP进行责任认定。

李先生拿手机对事故现场、车辆碰撞位置等进行拍照、上传,很快,远程处警工作人员对其上传材料进行审核,认定马先生负全部责任,双方在APP中对责任认定确认后,事故处理完毕。事后因为定损、赔偿及时间上的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双方未能私下解决,李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修车费1200余元。

审理中,马先生未到庭应诉,李先生当庭向保险公司出示了手机APP里记载的事故信息及车辆损坏的照片,保险公司对此予以认可,经法院主持调解,保险公司同意赔偿李先生主张的全部修车费用。

■法官提示

电子协议具同等效力

法官表示,通过交管部门的“事故e处理”签订的电子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与纸质的快速处理协议书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法院经审查可以确认其证明力。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通过APP处理无需等待交警到现场定责,还可以通过APP进行保险报案,线上定损。“这不仅节省了双方处理事故的时间,提供便利,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轻因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程度,值得推广普及。”

不过法官也提醒司机,需要注意的是“事故e处理”仅适用于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如果事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应当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1、造成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的;2、事故任一方存在无证驾驶、车辆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标志或无交强险标志的;3、事故任一方涉嫌酒驾、毒驾的;4、事故任一方逃逸的;5、事故造成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损坏的。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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