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张璐)强制条款保障行人和自行车路权、变电箱和报刊亭等不再占用人行道、路侧种植高大乔木打造连续林荫道……我国第一部统筹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的地方标准——北京《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正式实施,主编单位市规划院近日对相关标准进行了解读。
目前,《规范》已经用于北京城市道路新建和改建的审批和建设。为了确保行人和自行车交通的路权不受侵犯,《规范》中进行了强制性条款设置,包括各级城市道路旁边必须设置不间断的人行道、不间断的非机动车道。
《规范》规定,体量较小的设施宜设置在行道树之间空间,包括信息亭、电话亭、导引标识、信号灯杆及箱、交通标志杆、交通护栏、自行车架、候车亭、废物箱、灯杆等。体量较大的设施宜设置在路侧绿地,包括书报亭、政府定点早餐车、活动厕所、变电箱等。市规划院解释称,在道路空间不足的情况下,与广告相比,行人的路权应该优先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