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酒房”在KTV业内是一句黑话,意指以嫖娼名义招徕客户,而后销售高价酒水,如客人不同意则以言语、暴力等恐吓。日前,两位设局的90后就因此被海淀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据了解,李某(男)和赵某(女)都是90后,是海淀区一家KTV的经理和领班。2015年6月22日,二人伙同他人采用招嫖的方式,将27岁的被害人牛先生诱骗至KTV,用言语威胁等方式向牛先生勒索财物,迫使其支付3380元。两天后,二人采取相同方式,将24岁的韩先生和22岁的杨先生诱骗到KTV,威胁勒索了2300元和3600元。其中最后一起,因民警赶到现场而未得逞。6月25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在其家属协助下退赔赃款人民币5680元。后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和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合伙采用要挟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手段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但考虑到二人均系初犯,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李某退赔了全部赃款,故依法对二人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3000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罚金3000元。